政策法规

湖南人社厅 | 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需继续执行的,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已5年期满,其中有关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征收主体等规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改革和政策要求不相适应,需作调整。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省户籍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

各地应精准落实本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落实代缴保费等政策。认定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市的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困难群体,应由其户籍地落实代缴保费政策,为其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区县政府要落实好参保责任,确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调整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门诊待遇保障,将个人账户承担的门诊保障功能转换成统筹基金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