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存档人员可向人事档案拟接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接转要求的,由拟接收机构和原存档机构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存档人员不再需要到原存档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存档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需录入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资源库)

异地工伤事故报告

申请人异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异地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不受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