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单位医疗保险费补缴线上及线下办理指南 2021年1月8日,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南宁市)切换上线啦!医保经办部门独立对外办理医保补缴业务。各参保单位在社保网厅或社保服务窗口办理完社保补缴业务之后,别忘了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市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医保的补缴业务。单位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费补缴,下文给您带来详细解答。 办事指南 2025年02月17日 0 点赞 0 评论 428 浏览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手工报销范围是什么? 参保人员全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由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处方底方、收费票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相关单据报送本人(在京)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汇总后向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办事指南 2025年02月20日 0 点赞 0 评论 276 浏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存档人员可向人事档案拟接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接转要求的,由拟接收机构和原存档机构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存档人员不再需要到原存档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存档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需录入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资源库) 办事指南 2025年02月18日 0 点赞 0 评论 191 浏览